香河开办集体户口需满足40人人数条件

2016-10-24 13:49:05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董浩天
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廊坊香河正式在编教师无法落教育系统集体户”的问题,香河县教育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由于目前办理集体户口的人数达不到40人,不符合开办集体户条件,待人数满足开户条件,将由学校统一申请办理。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周绍谦)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廊坊香河正式在编教师无法落教育系统集体户”的问题,香河县教育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由于目前办理集体户口的人数达不到40人,不符合开办集体户条件,待人数满足开户条件,将由学校统一申请办理。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我妻子于2014年考上香河县安平镇正式在编教师,如今已入职近3年,由于原户籍及居住地均在三河市,距离工作单位较远,平时上班非常不便,每周只有周末2天回家陪伴家中2岁幼子,故想将家安到香河,户口迁来香河,方便照顾孩子,安心奉献香河。

本人多次往返、电话咨询香河县公安局户籍部门、教育局人事部门,了解到财政编制的公职教师理应可落户口,但是得有地方接收户口,现实是教育部门只有教育局有集体户口,但是分到安平的教师不能落户在教育局集体户,同时安平镇教育系统又没有集体户口。因此令人尴尬的现实就是政策本应可落户却因无处落户而不能落户。

本人求助教育局,能否帮助教师协助解决户口问题?能否在安平镇开立集体户?使得今后类似情况的教师不再反复奔波,安心为香河县教育事业做贡献。

香河县教育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

你好!香河县教育局对你所说的户籍问题高度重视,并积极与公安部门沟通协调,开办集体户问题,公安部门给出解释,开办集体户必须40人以上,由你所在的乡镇中心总校递交书面申请,再报到廊坊市公安局审批。对此安平中心总校也在全镇教师中发出通知,有开办集体户意愿的教师由学校统计,报到中心总校。目前只有你一人有开办集体户意愿,人数达不到下限,不符合开办集体户条件,只有等想开办集体户的人数达到40人后,再由教办统一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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