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香河县立足教育,健全制度,着眼防范,主动监督,从关心爱护干部、严格要求干部出发,采取“333”式廉政谈话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管理预警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谈话制度。
坚持“三必谈”制度。 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任前必谈,由纪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廉政谈话,开展廉政教育;群众反映较多的干部问题集中时或领导干部虽有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不构成处分时必谈,对群众反响比较强烈或发现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违纪党员干部处分后必谈,坚持回访教育制度,由纪委主要领导采取约谈或回访方式,及时掌握回访对象对违纪错误的认识、群众反响、工作表现等情况,及时指导交流,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身错误,吸取教训,遵纪守法。
突出“三管好”内容。 管好自己,做廉洁从政的表率;管好配偶、子女,做树立良好家风的表率;管好队伍,做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表率。通过谈话教育引导其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增强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各种纪律条规、廉洁自律,接受各种形式的监督,踏实干事,正派做人。
力求“三到位”效果。 谈话准备工作到位,谈话人掌握和占有大量第一手资料,抓住重点问题,拟好谈话提纲,使谈话更具针对性;思想政治工作到位,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融入谈话教育活动之中,让被谈话人对谈话内容入脑入心入神;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通过正式通知、定点交谈、重点指出、责任提醒、做出承诺,督促其自省,敦促其整改,尤其对有违纪行为的同志,实行跟踪管理。
通过“333”式廉政谈话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有效预防了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接受谈话的同志一致反映,廉政谈话形式好、针对性强,一次谈话,终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