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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省内率先施行县级建筑市场信用管理

2019-06-17 10:27:25 来源:廊坊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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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XX工程有限公司共有13起信访案件,涉及农民工250余人,涉及信访金额500余万元,信用评价扣减10分;山东德建集团有限公司,在河北省职业技能大赛砌筑工决赛实际操作第二名,综合成绩第五,给予表彰……”6月13日,在香河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该局自2018年4月出台《香河县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后,建筑领域信用建设取得的成效。

《办法》以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为背景,为全省首个县级建筑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文件。信用管理对香河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进行认定、采集、交换、公开、评价、使用以及监督管理。信用信息包括企业和个人的基本信息、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息三部分。

基本信息指注册登记信息、资质信息、工程项目信息等;优良信息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获得的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或群体组织表彰奖励等信息,以及其他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先进技术信息、综合荣誉信息和优秀个人信息;不良信息是指,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收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和有悖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正确导向的信息。

“如果企业出现了行业不良行为,除了行政处罚外,还会对企业或个人进行信用扣分。比如:在大气污染治理、文明施工方面,被多次告诫且整改不彻底的,扣5分;出现人员个体反复信访或两次以上群体信访的,扣10分……”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多次扣分仍不改正的企业和个人,或是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引发个体上访或集体上访等情况时,除扣分惩戒,企业还将被列入香河县建筑市场“黑名单”,不再备案新项目,并在一定时期内责令退出当地建筑市场。

《办法》还体现了奖罚并重原则,对2017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个人产生的重点行为信息进行追溯记录,对连续三年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行政许可等方面实施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激励措施;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重点。

截至目前,已对14家(次)企业、20名个人进行了信用扣分;1家企业被登记“黑名单”,清理出香河建筑市场;对15家(次)企业和15名个人作出正面信用记录。(记者孟洁、曹明明)


来源:廊坊都市报
责任编辑: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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