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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用好《监察建议书》 深耕监督“责任田”

2018-07-13 15:39:22 来源:廊坊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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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发现你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对理想嘉业小区部分施工工地裸土苫盖情况及时进行监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你单位下发监察建议,请予以督促整改,并将采纳建议的情况函告本委。”近日,香河县监委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了一份《监察建议书》,以监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其抓好整改。

据悉,香河县监察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信访举报、巡视巡察、上级转交办以及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研判,对于监察对象不正确履职等性质轻微且不足以给予处分的问题,通过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监察对象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为确保相关单位整改到位,该县还通过电话提醒、现场督办和整改“回头看”等方式,对发放《监察建议书》的单位进行跟踪问效,确保《监察建议书》的权威性和效力。

“监委的第一职责就是监督,下发一份文书、问责几名干部不是目的,关键还是通过发放《监察建议书》这种方式,抓早抓小,推动标本兼治。”香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探索监察建议的有效运用,切实提高以改促建工作的精准度,把监察体制改革制度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耕好监察监督的“责任田”。

据统计,今年以来,香河县监委共下发《监察建议书》8份,提出监察建议20余条。(通讯员 闫妍)

责任编辑: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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