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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法院扫黑除恶确保案件质量

2018-02-23 10:09:16 来源:廊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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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结合上级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香河县法院快速行动,科学谋划、精心组织,采取过硬措施,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后,该院先后两次召开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议,传达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把全院干警思想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该院要求全院干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坚定不移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开展。

快速落实跟进。制定《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成立以院长刘君为组长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和协调组、案件审理组、后勤保障组,明确职责,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审判节奏将进一步“提速”,优先配置审判资源,召开刑事法官专业会议,专题研究疑难复杂案件。分管院长靠前指挥,敢抓敢管,亲自办理重大、疑难及有社会影响的案件,争取尽快取得实效。

明确工作重点。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庭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等黑恶势力。坚持“打准打实”,严格区分违法与犯罪、此罪与彼罪、轻罪与重罪,准确定罪量刑,该顶格处罚的坚决顶格处罚,并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让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行为彻底失去经济支撑。

确保案件质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基本原则,严格依法办案,严格遵守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实体、程序规定。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好“三项规程”各项规定,与公、检等部门统一行动思想,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避免出现冤假错案。

积极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引导,在法院机关门口和县城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在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严惩黑恶违法犯罪的工作情况,展示专项斗争成果,对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心理震慑,以更广泛的司法公开赢得群众更大力的理解和支持。将选择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典型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公开审理,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氛围,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约记者王树营)

责任编辑: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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