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廊坊香河县东北街村群众李某将一面印有“人民公仆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新华街道派出所民警手中,以此表达对民警的感激之情。
原来,李某在2014年期间进行“黄金佳”投资,后经国家认定“黄金佳”属非法集资活动。眼见着投资的10万元钱就要打水漂,李某情绪低落、心灰意冷。新华街道派出所民警积极与李某等“黄金佳”案投资人联系,认真做好报案登记、核实上报等工作,并耐心做好涉案群众的思想工作,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警方的主动作为,深深感动了李某等投资人。近日,李某领取了首批清退的4万元投资款。为表达对警方工作的感谢,李某特意订做了锦旗送到派出所致谢。(记者李新苓 通讯员李长军)